徐大用(1564年7月14日—?),字行甫、振东,南直隶镇江府丹徒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徐大用以《易经》中万历十九年(1591年)应天乡试举人第一百十一名,任池州府青阳县学教谕,二十九年(1601年)会试中式第一百五十名[1],成二甲第七名进士,授吏部主事[2]。
家族
曾祖徐旻,祖父徐琪,父亲徐浃,母亲宗氏。
参考文献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徐大用 贯直隶镇江府丹徒县民籍,池州府青阳县学教谕,治《易经》,字行甫,行十二,年三十八,六月初八日生。曾祖旻,祖琪,父浃,前母杨氏,母宗氏,慈侍下,兄大范、大成,弟让,娶孙氏,继娶张氏。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一名,会试第一百五十名。
《丹徒县志》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应天乡试榜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殿试金榜
清代:
都察院 分守萊州道 徐大用 順治5年-順治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