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嗣曾(?—1790),字宛东,实杨氏,出为徐氏后,浙江海宁人(浙江省-杭州府-海寧縣 浙江省海寧市鹽官鎮 ),清朝大臣。
乾隆21年丙子科舉人,乾隆28年癸未科2甲24名進士。
乾隆二十八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再迁郎中。四十年,授云南迤东道。累迁福建布政使。五十年,擢巡抚。五十二年,台湾民林爽文为乱,调浙江兵,经延平吉溪塘,兵有溺者,嗣曾坐不能督察,下吏议。乱既定,五十三年,命赴台湾勘建城垣,因命偕福康安、李侍尧按柴大纪贪劣状,上责嗣曾平日缄默不言。寻疏言大纪废弛行伍,贪婪营私,事迹昭著。又奏:“抚恤被难流民,给银折米,福建旧例,石准银二两;今以米贵,请改为三两。”上以福康安奏晴雨及时,岁可丰收,仍令视旧例。偕福康安等奏清察积弊,筹酌善后诸事,均得旨允行。尝以台湾吏治废弛,不能早行觉察,自劾,上原之。命台湾建福康安、海兰察生祠,以嗣曾并列。寻奏台湾海疆刁悍,治乱用严,民为盗及杀人者,役殃民,兵冒粮,及助战守义民或挟嫌害良,皆立置典刑,以是称上旨,嘉嗣曾不负任使。事?定,命内渡,寻又命俟总兵奎林至乃行。庄大田者,与爽文同乱,坐诛,嗣曾捕得其子天畏及用事者黄天养送京师,又得海盗,立诛之。
五十四年,赐孔雀翎、大小荷包。图像紫光阁。请入觐,未行,安南阮光平据黎城,福康安督兵赴广西,嗣曾署总督。福康安濒行,奏福建文武废弛,宜大加惩创,上谕嗣曾振刷整顿。嗣曾奏许琉球市大黄,限三五百斤,谕不可因噎废食。又奏:“福建民多聚族而居,有为盗,责族正举首,教约有方,给顶带;盗但附从行劫未杀人拒捕,自首,拟斩监候,三年发遣,免死。”上谕曰:“捕盗责在将吏。令族正举首,设将吏何用?族正皆土豪,假以事权,将何所不为?福建多盗,当严治。若行劫后尚许自首免死,何以示儆?二条俱属错谬。”五十五年,高宗八旬万寿,台湾生番头人请赴京祝嘏,嗣曾以闻,命率诣热河行在瞻觐。十一月,回任,次山东台庄,病作,遂卒。
異名 | 種類 | 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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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嗣曾 | 初名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宛東 | 字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755號 |
兩松 | 字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秘述聞, 卷11, 頁363 |
兩松 | 號 | 丹徒縣志(清光緒五年刊本), 卷26 |
Xu Siceng | 漢語拼音 |
引文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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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國史大臣列傳卷一百七十七正編 #徐嗣曾列傳 #徐嗣曾浙江…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5930號 吳廣霈 #徐嗣曾列傳 #徐嗣曾浙江…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069號 陳曾則擬 臣工傳 #徐嗣曾列傳 #徐嗣曾浙江…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755號 金兆蕃 #徐嗣曾 #徐嗣曾字宛…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列傳, 卷332, 頁10969-10970 #徐嗣曾,字宛東,實楊氏,出為徐氏後,浙江海寧人。乾隆二十八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四十年,授雲南迤東道。累遷福建布政使。五十年,擢巡撫。五十二年,臺灣民林爽文為亂,調浙江兵,經延平吉溪塘,兵有溺者,嗣曾坐不能督察,下吏議。亂既定,五十三年,命赴臺灣勘建城垣,因命偕福康安、李侍堯按柴大紀貪劣狀,上責嗣曾平日緘默不言。尋疏言大紀廢弛行伍,貪婪營私,事跡昭著。又奏:「撫恤被難流民,給銀折米,福建舊例,石準銀二兩;今以米貴,請改為三兩。」上以福康安奏晴雨及時,歲可豐收,仍令視舊例。偕福康安等奏清察積弊,籌酌善後諸事,均得旨允行。嘗以臺灣吏治廢弛,不能早行覺察,自劾,上原之。命臺灣建福康安、海蘭察生祠,以嗣曾並列。尋奏臺灣海疆刁悍,治亂用嚴,民為盜及殺人者,役殃民,兵冒糧,及助戰守義民或挾嫌害良,皆立置典刑,以是稱上旨,嘉嗣曾不負任使。事觕定,命內渡,尋又命俟總兵奎林至乃行。莊大田者,與爽文同亂,坐誅,嗣曾捕得其子天畏及用事者黃天養送京師,又得海盜,立誅之。五十四年,賜孔雀翎、大小荷包。圖像紫光閣。 請入覲,未行,安南阮光平據黎城,福康安督兵赴廣西,嗣曾署總督。福康安瀕行,奏福建文武廢弛,宜大加懲創,上諭嗣曾振刷整頓。嗣曾奏許琉球市大黃,限三五百斤,諭不可因噎廢食。又奏:「福建民多聚族而居,有為盜,責族正舉首,教約有方,給頂帶;盜但附從行劫未殺人拒捕,自首,擬斬監候,三年發遣,免死。」上諭曰:「捕盜責在將吏。令族正舉首,設將吏何用?族正皆土豪,假以事權,將何所不為?福建多盜,當嚴治。若行劫後尚許自首免死,何以示儆?二條俱屬錯謬。」 五十五年,高宗八旬萬壽,臺灣生番頭人請赴京祝嘏,嗣曾以聞,命率詣熱河行在瞻覲。十一月,回任,次山東臺莊,病作,遂卒。 |
從政觀法錄, 2冊卷30, 頁801-804 朱方增輯 福建巡撫#徐嗣曾 #徐嗣曾浙江…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29冊卷86, 頁895-911 李桓輯 #徐嗣曾 #徐嗣曾浙江… |
丹徒縣志(清光緒五年刊本), 卷26 #徐嗣曾 字宛東號兩松 皇上平定臺灣圖二十功臣像於紫光閣御製序贊又命建生祠於其地嗣曾皆與焉贊曰宣撫之任守土安民一應軍務責成督臣佐之贊之竭慮攄勤渡海籌疆亦可稱勳洵儒臣之異數也嗣曾本姓楊氏考贈公震為後於舅氏先循例歸宗及貴痛徐氏無後奏請仍為徐氏後 上嘉予焉楊氏居海甯徐氏由江甯遷丹徒故為丹徒人嗣曾少孤貧然聰潁過人讀書目數行下沈潛經義為文辭直造古人堂奥由進士分戶部屢遷至郎中中閒典試陝西分校順天及武闈會試視學陝西所得士多一時知名者任滿後 奏對稱 旨遂發雲南以道員用滇省緬匪初平善後事宜所在多有嗣曾至滇每有陳啓大吏必見施行或即據以入 告土司刁紹文挈眷潛逃外境制府檄嗣曾至普洱相度機宜嗣曾曰宣慰土司立百年矣無故攜孥負子而去去之故不足求去之路必當問其之阿瓦無疑也其遷二子來歸自居江外託疾遷延彼其意實有所畏而不敢來又隱有所恃而不即來請羈二子緩置典刑姑徐之則彼來矣又議宣慰故地安營與復立土司得失嗣曾以普安駐劄茨通地非扼要且水土惡劣難以久居莫若於刁氏子孫擇立賢能俾其世守於興滅繼絕之中仍收以夷治夷之用大吏深嘉納之據奏蒙 允滇鹽墮消逋課至十餘萬嗣曾因查催鹽課復具議曰各省鹽皆商辦滇省久屬官銷官民交市斷不能如商賈之平虧短鹽斤暗增價直窮鋪小販視官店為畏途於是竈腳鹽役串帶私鹽官店遂成虛設至有按糧按户派銷之弊日積月累官民俱病夫滇處邊遠實難招商惟有於官辦之中嚴定鋪銷之法視鋪鹽地面之廣狹定鋪户名數之多寡納課領鹽自行售賣如官或短斤增價許鋪户首告立子嚴參庶幾壓派永除民私亦杜以現在鹽額合之目前户口有盈無絀無憂壅滯也嗣曾在滇初權臬司旋授糧儲繼調迤川己亥正月 特旨授安徽臬司仍 奏留滇省權藩司事旋調滇省臬司$滇臬故兼司錢局嗣曾以刑名總匯當一心案牘請辭庚子夏 上命内大臣尙書今相國管兩廣總制嘉勇公福公總制滇黔奉 命籌畫銅運章程下司道集議諸公皆屬嗣曾起草嗣曾議曰運期無誤必須多備餘銅小民有利可圖事易集也滇有六廠所出之銅例以九交官以一通商然官給之價不敷採煎工費請於通商之外每百斤增銀八錢廠力寬舒爐户自必竭力攻採至各小厰完繳額銅之外聽其通商獲利以為採辦之資大厰如額小厰漸增京運無匱原限可復福公採以 上聞至今遵行焉臺灣之役 上命福公為大將軍與參贊海公鄂公巴圖魯侍衛章京等若干員渡臺合剿時嗣曾已由福建藩司陞授巡撫者三年矣福公密秉 廟謨奮勇直入天戈所揮賊酋立獲仍 奏令嗣曾赴軍營商辦一切安民善後之計於時各莊役歸者紛紛不絕嗣曾議撫恤中仍寓稽察其無業貧民於添建城垣時以工代賑其山泉水甽被挖掘者悉予疏通以興東作蓋臺郡被難之民彰化最重臺灣嘉義鳳山次之淡水又次之酌其輕重給予賑糧展賑之外酌借籽種嗣曾又親加察核與福公合 奏奉 硃批摺尾曰所全活難民不少矣又懲治臺地及通省棍徒剔除錮弊不遺餘力如澎湖戍兵糾衆逞凶拆毁民房一案吳懷等挾嫌糾衆殺死七命一案義民謝恭揑造僞旗誣陷民人一案兵丁鄭扼等殺死土娼二命一案棍徒陳元侯糾約潘波殺命一案營兵割用印册昌支錢糧一案俱盡法重懲匪類羅漢腳等俱立置重典更訪問各衙門蠧役向有設立班館私拷平民勒索諸弊俱確訊擬以斬遣奏入得 旨嘉諭旁注云不謂#徐嗣曾竟能如此明敏決斷蓋平臺一役滅賊者將軍之功理一切軍務者制府之績而招逃撫順懲奸安良俾地方甯謐過師如枕席則嗣曾之力居多 孫士毅福建巡撫徐公神道碑 嗣曾吏治著於巖疆勛名垂於竹帛圖像在於 雲臺襃予彰於 聖製可謂千載一時不可逢之殊遇而丹徒海甯無尺寸之椽以甯其居無錙兩之蓄以贍其家喪歸丹徒即寄居宗祠中竊觀古史籍所載負經濟之大略者或不謹於細微守尺寸之小節者或罕補於社稷嗣曾受聖主殊恩其所措施炳炳麟麟若此而謹小慎微又與小儒之谿刻自處者相類賢者不可測乃如是 王文治徐公墓誌 |
履历
履歷 | 任期 | 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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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主事 | 乾隆28年-乾隆34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戶部員外郎 | 乾隆34年-乾隆35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陝西鄉試副考官 | 乾隆35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戶部郎中 | 乾隆35年-乾隆4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陝西學政 | 乾隆36年-乾隆?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雲南迤東道 | 乾隆4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雲南糧儲道 | 乾隆40年-乾隆42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雲南迤西道 | 乾隆42年-乾隆44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雲南按察使(署) | 乾隆42年-乾隆?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代宮中檔奏摺及軍機處檔摺件, 403031483號 |
安徽按察使 | 乾隆44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雲南布政使(署) | 乾隆44年-乾隆45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代宮中檔奏摺及軍機處檔摺件, 024724號 |
雲南按察使 | 乾隆44年-乾隆47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福建布政使 | 乾隆47年-乾隆5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福建巡撫 | 乾隆50年-乾隆55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署理) | 乾隆54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41號 |
賞戴花翎 | 乾隆54年-? | 從政觀法錄, 2冊卷30, 頁804 |
圖像紫光閣 | 乾隆54年-? | 從政觀法錄, 2冊卷30, 頁804 |
亲友
稱謂 | 姓名 | 稱謂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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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 | 楊中吉 | 父 | 楊徐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