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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徐国史影考述 附录一 《今本竹书纪年》中的徐国材料考辨
2024-05-1613

附录一 《今本竹书纪年》中的徐国材料考辨 

 

 

关于《今本竹书纪年》,清代以来学术界多认为它是伪书:王国维

(1877——1927)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中提出,“今本所载,殆无一不袭他

书。其不见他书者,不过百分之一,又率空洞无事实,所增加者年月而已。且其

所出,本非一源,古今杂陈,矛盾斯起。既有违异,乃生调停,纠纷之因,皆可

剖析。夫事实既具他书,则此书为无用;年月又多杜撰,则其说为无征。无用无

征,则废此书可。”①王国维对于此书的利用价值是完全否定的。范祥雍也说过:

“《今本纪年》之伪,经过清代以来学者们反复考证,已为定谳,无须再买菜求

益了。”②虽然如此,目前学术界仍旧有不少的学者对《今本竹书纪年》的价值持

肯定态度。 

虽然王国维对《今本竹书纪年》的价值持完全否定的态度,但是正是从王国

维对于《今本竹书纪年》的研究整理,我们可以窥见《今本纪年》的价值。王国

维认为,《今本竹书纪年》都是抄袭它书,但是从他的《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一

书的研究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今本纪年》内容都可以在他书中找到证据;并且,

那些在他书中找不到其所本的内容,也并非是无事实依据的;还有,就算是那些

能够在他书中找到其所本的内容,也并不是直接抄袭他书;此外,那些他认为本

于《古本纪年》的内容,相较而言,比《古本》内容更为完整详细;并且,《今

本纪年》的编排很有事实性,如果只是简单抄袭他书,很难想象它是怎样编排的。

所以说,《今本纪年》并不是简单抄写他书的伪书,而很有可能参考了《汲冢竹

书》的原简或是其他一些很有参考价值的已佚文献与古注。 

虽然我认为《今本竹书纪年》有很高的参考研究价值,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

的内容都如此,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具体内容具体分析。 

《今本竹书纪年》共有七则徐国相关材料,相对较多。如果这些内容都可采

信,那么,《今本纪年》确实为徐国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参考价值。在利用上这些

材料之前,首先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考证辨伪。 

下面我们将对其逐条分析: 

1.(文丁)二年,周公季历伐余无之戎,克之,命为牧师。 

                                                        

①王国维撰,黄永年校点:《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7页。 

②范祥雍:《关于〈古本竹书纪年〉的亡佚年代》,《文史》1985年第25辑。 



“余无之戎”指的就是徐①。 

此则材料在《古本竹书纪年》中也有记载:“(大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

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今本纪年》与《古本纪年》表达略有不同:《今本》

中作 “文丁四年”,《古本》中作“大丁四年”。“大丁”与“文丁”实则为同一

人②。其他信息,《今本纪年》与《古本纪年》中的描述吻合。 

《古本竹书记年》一书为编年体通史,其历史事件严格按照时间排列,逻辑

严密,其真实性也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其所记载,基本可作为史料直接利用。 

除了《古本纪年》,《后汉书·西羌传》中也有对此事的记载:“后二年,周

人克余无之戎,于是太丁命季历为牧师。” 

三则材料,表达略有差异,然而信息吻合。因而,《今本竹书》此则材料可

采信。 

2.(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入于邶以叛。 

武王灭商纣王以后,将商纣王之子嗣武庚安置在殷商故地。武王不放心武庚,

就派自己的三个弟弟去监管武庚之地,史称三监。《逸周书·作雒解》记载:“武

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东,建霍叔、蔡叔于殷,俾监殷臣。

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③《尚书正义》引《史记·卫

世家》云:“武王克殷,封纣子武庚为诸侯,奉其先祀。为武庚未集,恐有贼心,

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之。”④ 

武王死后,武王之子成王尚少,因而由周公旦代政。三监因不满周公代政,

同时担心周公会对成王不利,因而扶持武庚,联合徐、奄等国反周。 

记载此段历史的文献材料还有很多,现列举如下: 

《尚书•大浩》:武王崩,三监及淮夷乱⑤。孔颖达《尚书正义》云:“三监管、

蔡、商,淮、夷、徐、奄之属皆叛周。”⑥ 

《史记·周本纪》: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

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⑦。 

《史记·鲁周公世家》: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

兴反⑧。 

                                                        

①部分古文献,以及很多青铜器材料中,特别是早期青铜器,“徐”都作“余”。“余无”即“徐无”,“徐

无”也就是“徐”。李维松《徐夷迁徙考》、徐中舒《蒲姑、徐奄、淮夷、群舒考》、何光岳《徐族的源

流与南迁》等文都认为余无、徐吾即为徐国。并且,徐国早期在文献中多有被称为“戎”,如《尚书·费

誓》、《史记·鲁周公世家》等。 

②《史记·殷本纪》中有“帝太丁崩,子帝乙立”,《古本竹书纪年》中作“文丁”;《晋书·束皙传》记

载“文丁杀季历”,《史记·周本纪》作“太丁”。可见,文丁与太(大)丁为同一人。 

③黄怀信:《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510——514页。 

④《史记·卫世家》原文作:“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余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为

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 

⑤(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第504页。 

⑥同上。 

⑦(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

1982年版,第132页。 

⑧同上,第1524页。 



《资治通鉴外纪》:奄君谓武庚禄父曰:“此百世之时也,请举事。”禄父从

之,率奄、淮夷叛。周公奉王命兴师东伐①。 

从文献记载来看,三监之乱发生在“武王崩”、“成王少”时,也就是在成王

刚立、周公代政之时,具体的年份没有写明。根据以上文献的记载,三监除了联

合武庚,还联合了淮夷(《尚书》、《史记》、《资治通鉴外纪》中提到)以及奄(《逸

周书》、《资治通鉴外纪》中提到)。此外,《逸周书》、《史记》还提到了徐国的参

与。虽然《尚书》中只提到淮夷,并没有提到徐,但是孔颖达在《尚书正义》中

也认为徐国参与了三监之乱。 

笔者以为,三监之乱时期,徐国确实参与了叛乱。而之所以有的文献中提到

徐,有的文献中只提到淮夷,是因为徐与淮夷的概念模糊问题。南宋王应麟在《诗

地理考》卷四中提到:“曰徐方者,兼徐、淮而言之。”②清代陈奂在《诗毛氏传

疏》中写道:“徐在淮而尤大,故举其国则曰徐,举其地则曰淮夷,故《毛传》

谓之东国。”③他认为,指“徐”这个国家的概念时,称为徐;而指称徐国所在之

地时,称为淮夷。可见,徐与淮夷的概念模糊不清。而这些文献中提到淮夷的时

候,可能指的是徐或是包括徐的概念在其中的。 

而关于《今本竹书纪年》中的此条材料,王国维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中

分析认为,此条本于《逸周书·作雒解》“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

奄及熊盈以略”④条。 

《今本纪年》此条的表述与综合各文献的理解一致。但是《今本纪年》中的

表述及细节与《逸周书·作雒解》完全不同。《作雒解》中没有写明具体的年份,

也没有提到邶。而《今本纪年》中没有提到三监,它是站在“夷”的角度来描述

这段历史事件的。虽然没有写到三监,但是与上面的材料一同阅读,我们马上就

可以读出其中的历史信息。 

应该说,参照其他文献材料,除了“二年”这个信息找不到旁证外,其他信

息都是有据可依,是可以采信的。而关于“二年”这个信息,与成王少、周公代

政的年代描述也可以吻合。笔者以为,《今本纪年》此条很有可能依照了比较可

信的一些材料,如《汲冢竹书》原简或是一些古注等,是可信材料。 

3.(穆王)六年春,徐子诞来朝,锡命为伯。 

王国维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一书中分析,此则材料来源于《后汉书·东

                                                        

①(北宋)刘恕著,(清)胡克家补注:《资治通鉴外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2页。 

②(南宋)王应麟:《诗地理考》,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07页。 

③(清)陈奂:《诗毛氏传疏》,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6册,第63页。 

④“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一句,学术界理解不一,标点也不同。黄怀信采用了较为谨慎的方法,没

有对其标点。《逸周书·作雒解》此条之前有记载:“建管叔于东,建霍叔、蔡叔于殷,俾监殷臣。” 清

陈逢衡云:“三叔举其人,殷、东举其地。”则前半句的标点应当为“三叔及殷、东”。西晋孔晁注解:

“徐,戎。奄,谓殷之诸侯。” 清潘振云:“徐、奄二国皆赢姓。” 又曰“熊盈,殷之诸侯。” 《逸周

书·作雒解》此条后有记载:“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清陈逢衡曰:“徐、奄举其国,熊盈举其姓,

徐、奄之为国二,熊盈之为国十有七。盖殷东之叛,则三叔煽之;熊盈之叛,则徐、奄因之。” 则后半句

的标点应当为“徐、奄及熊盈以略。”因而,“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一句,正确的标点应为“三

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 



夷列传》:“穆王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也就是说,王国维默认这里所说

的徐子“诞”就是徐偃王。 

“诞”就是偃王,在较早的文献记载中并不见他证,出土的青铜器中也不见

证明。唐代韩愈《衢州徐偃王庙碑》中记载:“及偃王诞当国”。宋末元初马端临

《文献通考·封建考》云:“徐君诞僭称偃王,行仁义。”①  清徐时栋《徐偃王

志》中论道:“(论偃王名号)以诞为名,据之《竹书》,无可疑者。”② 虽然这里

都是记载“诞”就是偃王,但是这些文献都相对较晚,并且还有可能只是依据《竹

书》之说,因此不能作为证据证明“诞”就是偃王。然而,就像徐时栋所说,“诞”

是偃王,似乎也是“无可疑者”。 

笔者以为,这里看起来“无可疑者”的原因在于以下两点:1.偃王生活在周

穆王时期,《今本竹书》中记载的“诞”也是周穆王时期之人。并且“徐子诞”

与偃王都是徐国的君主。2.徐偃王时期徐国盛极一时,十分强大,甚至有很多国

家服从于徐,“江淮诸侯伏(服)从者三十六国”(《后汉书·东夷列传》)。而《今

本竹书》此处的记载,徐王被册封为伯,地位、实力等应当大大提升,与徐偃王

时期徐国十分强大的记载符合。 

而关于“赐命为伯”之事,文献中唯见《后汉书·东夷列传》有此记载,并

且表述也完全不同。《东夷列传》中的表述是“穆王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

也就是徐偃王被封,地位提升。但是徐偃王究竟被封为伯或是其他爵位,《东夷

列传》中并没有表明。 

虽然《今本竹书纪年》中“赐命为伯”的记载找不到完全吻合的文献记载,

但是,笔者仍旧认为其说合理。这要从对徐国的综合研究、整体把握上来寻找依

据。徐在徐偃王以前常被称为“徐戎”,常与淮夷并列而提,显然为蛮夷之族。

而在徐偃王之后,徐的地位逐渐提升,成为徐子之国。可见,《今本纪年》中所

说的“赐命为伯”与《史记》中所说的“令徐偃王主东方诸侯”相对应,王国维

之说合理。 

徐偃王活动于穆王时期,而其具体的被册封年份,各文献中均不见记载。此

条提到的时间,在穆王时期,与徐偃王的相关文献记载没有矛盾之处。 

综上所述,《今本纪年》此条在文献中虽找不到相关文献证明,但是具有合

理性,“无可疑者”。因此对于此则材料,可以采用。但是在利用其具体年份时,

笔者以为,仍需谨慎。 

4.(穆王十三年秋)徐戎侵洛。 

《左传·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③ 则用

“侵”指的是不正当讨伐。“洛邑”为周王朝所居之地,徐戎伐周王朝,应当是

以下犯上,因而用“侵”。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②(清)徐时栋:《徐偃王志》,四明丛书第八集,江苏广陵古籍出版社,卷6,第7页。 

③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44页。 



根据《今本竹书纪年》的编排,“徐戎侵洛”发生在穆王伐徐偃王之前,则

这条材料的考证可以参考徐偃王期间的一些材料。王国维认为此则材料本于《后

汉书·东夷列传》:“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东夷列传》中

此条材料为周穆王伐徐偃王之前的材料,其描述非常具体,描述了周穆王讨伐徐

国之前,徐国先僭越称号,率领九夷伐周。除了《后汉书·东夷列传》,还有《史

记·秦本纪》、《史记·赵世家》都提到周穆王讨伐徐国是因为先前徐国的作乱,

即徐国伐周之事。 

然而,王国维的考证有误。徐国作乱确实是在穆王伐徐之前,但是根据《东

夷列传》的记载,穆王伐徐之前徐国有两次作乱:一次是在徐偃王被封之前,即

穆王“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之前;另一次则是在这之后,徐国仗着自己

势力的强大,目无周王朝,“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虽然《东夷列传》中第二

次并没有直接写到徐国的作乱,然而“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的行为站在周王

朝的角度来看,未尝不是种作乱。根据《今本竹书纪年》的编排,此处的“徐戎

侵洛”发生在徐偃王被封之后、穆王伐徐之前,因而《后汉书·东夷列传》中与

之对应的内容应为“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而非王国维考证的“徐夷僭号,

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条。 

《后汉书》一书,出于渲染徐偃王仁义的目的,记载徐偃王被封之后、周穆

王伐徐之前的事情,没有直接提到徐国作乱。《史记》一书,并没有渲染徐偃王

的仁义,相对而言客观性较强,因而在记载时直接用了“作乱”这一词汇。鄙意:

在穆王伐徐之前确有徐国作乱之事。《史记》的记载不带褒贬色彩,较为可靠;

《后汉书》中的内容经过了修饰,然而还是可以看出其痕迹。 

《今本竹书纪年》中的徐国材料1.3、1.4与1.5,可与徐偃王时期之事对

应起来。《今本纪年》中“徐子诞赐命为伯”与“穆王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

之,江淮诸侯伏(服)从者三十六国”(《东夷列传》)贴合,“徐戎侵洛”对应“徐

偃王作乱”(《史记·秦本纪》),“王帅楚子伐之”对应“楚师袭其不备”(《元和

郡县图志》),“克之”对应“遂灭之”(《韩非子·五蠹》)。 

《今本纪年》中这些材料在其他文献中都可找到证明。只是其他文献中,笼

统的记载为徐偃王时期之事,没有标明具体的年份。而《今本纪年》中对于这些

事情有编年。而且,《今本竹书纪年》也是唯一标明年份的文献,它书中并不见

具体年份。其年份编排正确与否,无从可考,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没有矛盾、可

疑之处。也正是因为《今本纪年》的编排,我们在阅读其他文献材料时才了解的

更确切。 

除了在使用《今本纪年》中记录的具体的年份时需谨慎,《今本纪年》这几

则材料还是有参考价值的。即使为伪,其历史事件的真实性也是不容置疑的,必

定是对于徐国历史有着相当的研究才能伪出这些。 

5.(穆王)十四年,王帅楚子伐徐,克之。 

周穆王时期曾经讨伐过徐国,这在很多文献材料中都有记载,如: 



《史记·秦本纪》: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

乱①。 

《史记·赵世家》: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

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

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②。 

《博物志》③:周王闻之,遣使乘驷一日至楚,使伐之。偃王仁,不忍斗其

民,为楚所败④。 

《元和郡县图志·徐城县》:穆王闻徐君威徳,日乘八骏之马,使造父御之。

楚师袭其不备,大破之,杀偃王,其子遂北徙彭城武原东山之下。 

除了以上材料,还有很多文献材料记载周穆王伐徐偃王之事,这里就不再一

一列举。周穆王伐徐之事应当无误。并且,周穆王讨伐徐国的结果是徐国的失败,

周穆王“克之”无误。 

王国维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一书中考证分析,《今本纪年》中此则材料

本于《后汉书·东夷列传》:“穆王后得骥騄之乘,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

一日而至。于是楚文王大举兵而灭之。”《后汉书·东夷列传》中此则记载本身有

矛盾之处,前面提到周穆王伐徐偃王,后又作楚文王,两者相差几百年的时间,

不可能都与徐偃王同时。徐偃王当为穆王时期之人⑤。 

虽然王国维分析认为《今本纪年》此条本于《后汉书·东夷列传》,并不就

意味着就确实如此。《今本纪年》中提到周穆王帅楚君讨伐徐国。周穆王讨伐徐

国的时候,楚国是否也参与其中,还要做其他考证。 

《韩非子·五蠹》与《后汉书·东夷列传》中提到的楚文王虽有问题,但是

其中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确实有楚子的出现。除《韩非子》、《后汉书》之外,《博

物志》、《元和郡县图志》以及韩愈的《衢州徐偃王庙碑》⑥中都提到了楚子的参

与。《今本竹书纪年》一书,有说为沈约(411——513)所伪,则《博物志》不

可能参考了《今本》之说,而《元和郡县图志》与《衢州徐偃王庙碑》也不一定

参考了《今本》。因而,周穆王伐徐,还有楚的参与,应当确有其事⑦。 

                                                        

①(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

1982年版,第175页。 

②同上,第1779页。 

③《博物志》虽是志怪神话小说集,其中所载大都荒诞不经,不可采信。然而此段内容,有一定的历史、文

献依据,可参考阅读。 

④(晋)张华撰,范宁校证:《博物志校证》,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4页。 

⑤徐偃王当为穆王时期之人。关于徐偃王,多数较为可靠的文献中记载的都是周穆王时期之人。但是,《韩

非子·五蠹》与《后汉书·东夷列传》中作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后汉书·东夷列传》中的记载本身有

矛盾之处,前面提到周穆王时期,后又作楚文王灭偃王。周穆王与楚文王两者相去几百年,不可能同时出

现。而《韩非子》为诸子百家之书,不同于史书对于历史事件的考证严谨,其列举的历史事件更多的是为

自己的观点表达服务。笔者以为,徐偃王当为周穆王时期之人无疑,《韩非子》记载的有误,“楚文王”

或衍“文”字,当为“楚王”;或记载错误。还有刘安的《淮南子》一书,作徐偃王与楚庄王同时,也是

未经考证。南宋洪兴祖在《楚辞补注》中认为:“徐偃王当周穆王时,楚文王乃春秋时,相去甚远。” 

⑥《衢州徐偃王庙碑》虽为“碑志”类,带有歌功颂德的成分,不可全然当作真实的历史来使用。然而其所

载之事也是基于一定的真实事件上,还是值得参考研究。 

⑦《竹书统笺》中认为:“穆王时之楚子当是熊胜、熊杨。”(《竹书统笺》,(清)徐文婧,文渊阁《四

库全书》第303册,史部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页146上。) 



综上所述,此条文献可采信。但是与前面几则材料一样,其年代虽然看似没

有错误矛盾之处,但是没有其他文献材料可证,因而在使用时需谨慎。 

6.(穆王)三十五年,荆人入徐,毛伯迁①帅师败荆人于泲。 

关于穆王三十五年楚伐徐,后周救徐而伐楚的历史,文献中不见记载。王国

维也没有考证到相对应的文献材料。 

《艺文类聚》引《古本纪年》材料:“穆王三十七年,伐楚。”现流传下来的

《古本纪年》中此条已佚,《今本纪年》中也不见记载。《今本纪年》中只有(穆

王三十七年)“荆人来贡”的描写。根据《今本》,《古本》中所述周伐楚的结果

是楚败,因而才会“来贡”。这里与“毛伯迁帅师败荆人于泲”的描述比较贴合。 

然而,《今本竹书纪年》的编排,时间概念很强,明确写明为穆王三十五年

之事。而《艺文类聚》所引《古本纪年》之事,是两年后之事。虽然相隔时间很

近,但是明显与《今本纪年》记载之事不是同一事件。 

关于此条材料,找不到更多相关的文献或者出土材料来证明其真实性与否。

但就当时的历史条件来说,穆王三十五年时,楚伐徐、周伐楚,有这个可能性,

因没有相关记载表明此时周、楚、徐在进行其他的历史活动导致此事不可能进行。

因而,对于此条文献材料,持疑,等待有更多的出土文献或材料来证明其真实性

与否。 

7.(宣王)六年,召穆公帅师伐淮夷。王帅师伐徐戎,皇父、休父从王伐徐

戎,次于淮。王归自伐徐。锡召穆公命。 

关于此则材料,王国维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中逐句找出了其来源。 

“六年,召穆公帅师伐淮夷。”来源于《诗序·江汉》:“尹吉甫美宣王也,

能兴衰拨乱,命召公平淮夷。” 

“王帅师伐徐戎,皇父、休父从王伐徐戎,次于淮。” 本于《诗经·常武》:

“王奋厥武。”又:“王命卿士,南仲太祖,太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

又:“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 

“王归自伐徐。” 来自《诗经·常武》:“徐方不回,王曰还归。” 

“锡召穆公命。” 来自《诗经·常武》:“王命召虎,来旬来宣。”又:“肇敏

戎公,用锡尔祉。厘尔圭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锡山土田。” 

召公即召穆公,名虎。《江汉》作宣王命召公伐淮夷之事,《今本竹书纪年》

中未提到宣王,但是写明是宣王时期之事。《江汉》与《常武》中虽然一则描写

召公伐淮夷,一则描写宣王伐徐,但是两诗描写的是一时之事,廖群在《西周铭

                                                        

①毛伯迁为周人而非徐人。《今本竹书纪年》中另一处也提到:“(共王)九年春正月丁亥,王使内史良锡

毛伯迁命。”《今本纪年》“三十五年”条,似乎毛伯迁应当为徐国人,楚伐徐,顺其而然想到徐人反抗

楚;但是“共王九年”条“王使内史良锡毛伯迁命”似乎毛伯迁又为周臣。清徐时栋《徐偃王志》云:“初,

君娶于姜氏,生宗。及灭于楚,天子闻之大怒,令毛伯迁帅师伐楚,师败之于泲而复徐。后立宗而还越。

三百年当惠王之世,是始著于鲁之《春秋》,是为春秋之徐。”徐时栋的解读比较完整,他认为毛伯迁为

周人,周天子闻楚伐徐而怒,于是派毛伯迁救徐。笔者以为,结合《今本》“共王九年”条,再综合“穆

王三十五年”条文意,徐时栋认为毛伯迁是周人之说有理。虽然其他文献中没有提到毛伯迁,但是《逸周

书·克殷解》、《史记·周本纪》中提到毛伯郑,《尚书·囧命》、《史记·周本纪》以及“班簋”铭文

中提到毛伯爽,还有各文献中还提到的毛伯鄜、毛公斑等,都是周人,他们可能为毛伯迁的前人或后代。 



文、<费誓>与<江汉>、<常武>的互证研究》①一文中已分析证明。 

《今本纪年》中此则第一句话与《诗经·江汉》中的描述符合,只是《江汉》

中未提到具体的年份,而《今本纪年》中写明了具体的年份。 

“王帅师伐徐戎,皇父、休父从王伐徐戎,次于淮。”与《诗经·常武》中

的表述有所不同,但是大意一致,没有矛盾之处,只是《今本纪年》的描述相对

而言较为简单。 

“锡召穆公命。”在《诗经·常武》中并没有提及,而在《诗经·江汉》中

却有提到。《诗经·江汉》中,在“四方既平,王国庶定。时靡有争,王心再载

宁”之后,有“江汉之浒,王命召虎”之事。 

根据《诗经》的记载,宣王时期,周王朝对淮夷一带进行大规模的征伐。这

一时间段,伐淮夷的是召穆公,而宣王则是亲自伐徐。伐徐与伐淮夷为同一时之

事,两边的结果都是胜利。《江汉》中提到在伐淮夷之后,宣王赐召公命,而《今

本纪年》中将此条信息放在宣王伐徐胜利之后,看似矛盾,实则完全合理。因宣

王与召公同时在伐徐、伐淮夷,召公伐淮夷胜利要对其赏赐,但是赏赐发生在宣

王也胜利归来之后,这完全合情理,与事实不会有冲突。若是说赐召公命在宣王

伐徐之前或是宣王伐徐之中,这才会显得荒谬。 

因此,此则材料没有问题,可以作为参考材料使用。同样也是与其他材料一

样,此则材料的年份在其他文献中找不到具体的证明,在使用时也需谨慎。 

综合以上所论,《今本竹书纪年》中的七则徐国相关材料,除了“穆王三十

五年”条因找不到充分的文献证明,暂时存疑,其余六条均为可信材料。但是,

在利用这些可信材料时也需注意:虽然其描述的历史事件没有问题,然而其年代

虽无与历史矛盾之处,却缺乏相关的证明,因而在其具体年份的使用上仍需谨慎。 

 

                                                        

①廖群:《西周铭文、<费誓>与<江汉>、<常武>的互证研究》,《诗经研究丛刊》,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