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朝晚期,在李家户镇魏庄以北,李家店(今西店)与赵家店(今东店)之间,一座豪华的庄园——“徐氏庄园”拔地而起。该庄园邻近赵家店一侧,南北长、东西窄,呈长方形状,建于高约1.5米的土台之上,系用混合土夯实而成,面积约有一千平方米左右。此处与上述三村以及北面诸店相较,虽则地势相对低洼,但由于其建筑规模大、质量高,布局又系集住宅与小型园林于一体,因而令过往行人莫不瞩目。加之深宅大院内,楼台亭榭、青砖蓝瓦,房舍成片,若非富甲一方的大财主,难得成就。这在当时当地来说,实属罕见。至于徐氏家族是如何崛起,又是如何会有如此雄厚的家资兴建起“徐氏庄园”的,在周围诸村人们的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谜。
据当地百姓祖辈相传,徐氏庄主自称祖籍河南,世代经商,后因生意之需才离乡迁居此地。由于财运亨通,经营有道,故得以发家致富,遂购得西店之地,在此建园立家,以作长久之计。而人们则一直认为,透过其平时的言行和表现来看,根本不像买卖人,徐庄主所说,难以令人置信,内中必定另有隐情。
日久天长,徐氏暴富之因,渐渐显露出了端倪。这时,人们终于明白,徐氏之所以富有,并以庄园誉满四方,闻名遐迩,并非如庄主所说,而是源于其子“徐二诤子”的特别敛财之道。此人的名字,实为绰号,“徐”为姓氏,“二”为排行,“诤”即谏,含有直言别人过错、劝其改正之意。他自幼练就一身轻功,传能“飞檐走壁,窜房越脊”,惯于盗窃,但其一生坚守“偷富不偷贫,偷官不偷民”的信条。平时也待人和善,时有济困扶危的良善之举,故而被当地百姓誉为“侠盗”,非但没有民愤,反而嘉声不绝。另有所传,“徐二诤子”与魏庄陈氏(长支)之五世祖陈尧相交甚厚,多有往来,并助其立业兴家,使之获益匪浅。主要原因,是为了报答陈尧的救命之恩。
原来,“徐二诤子”初到恩县时,尚未发迹,只混得穷困潦倒,衣食不保。有一年冬季,一个雪后的早晨,陈尧打开大门,突然发现有个浑身是雪的人,蜷缩在门槛外一动不动,此人正是“徐二诤子”,陈尧摸摸鼻子,见气息尚存,赶忙让人把他抬进屋里,保暖、灌红糖姜水、喂热饭,一番施救,终于把他从阎王手里夺了回来。同时,又怜其无家可归,就把一间场院屋腾出来,让他暂作安身之所。从此,他发誓:“救命之恩,终生不忘;他日运转,必当厚报。 ”就这样,他们二人从相识、相交、到相帮、相助,遂成莫逆。由此看来,发迹后的“徐二诤子”,无论是助人之资财、还是修建庄园之资财,均出自其经年积累的“盗财”。
古有“要想人不不知,除非己莫为”的戒语。时日一长,恩县及周围邻县闹“飞贼”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那些屡屡失窃的官宦、富商和财主们,更是惶惶不安,纷纷到县衙报案。于是,这件始发于恩县、继而波及邻县的盗案,被府、州敦促限时侦破,悬赏的“揖盗文告”遍布城乡、集镇。唯恐影响前程的县太爷,不敢稍有怠慢,赶忙抽调精干捕快,不惜耗费巨资,加大力度,加紧破案。
这时的“徐二诤子”,对“揖盗文告”之事早有所闻,由于自信轻功了得,任凭官府声势再大,对他也将无可奈何,因此并未放在心上。一天傍晚,他在一家饭馆饮酒,很晚才离去。待酒足饭饱之后,趁着夜深人静,穿街越巷、拐弯抹角地直奔一处官宦模样的大宅院而去。来到墙外少顷,听听看看无碍,一个健步越上墙头。说来也是事该如此,一来因用酒致脚下失衡,二来墙滑如冰站立不稳,身子一歪便朝墙里栽去。坠地后,还没等他反映过来,张网以待的捕快和家丁一拥而上,一举将其生擒活捉。此事让局外人大惑不解,猜测连连,莫衷一是。岂不知,他的习性特点、作案规律,区域范围和行踪轨迹,早已被官府侦知,遂调整揖捕方案,悄然撤回分散人员,集中力量专在县城设伏守候,重点庭院的墙头顶部,还暗自涂抹粘稠的黑油渣,一切安排就绪,专等“飞贼”就范。
无须赘述,此案的最终结果为,“徐二诤子”于当年的秋后,被斩首示众,暴尸街头,直至发臭才获准移尸埋葬。非但如此,其家庭受到株连不说,家产也俱被抄没,“徐氏庄园”便由此而败落。最终落得个以“名极一时”开始,以“昙花一现”而告终的惨痛结局。设想,假如“徐二诤子”翻然悔悟,早些收手,进而销声匿迹,深藏不露,兴许也不至于是如此下场。他的一生,给后人留下的思考太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