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道光9年(1829)廖門徐氏等9人立杜賣盡根田屋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廖門徐氏等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大小6坵。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圓寶莊。廖門徐氏等人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魏承華、魏承裘兄弟。交易金額為佛銀200大員。
文化
文化 道光九年廖門徐氏等九人立杜賣盡根田屋契
2025-03-237
本物件為道光9年(1829)廖門徐氏等9人立杜賣盡根田屋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廖門徐氏等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大小6坵。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圓寶莊。廖門徐氏等人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魏承華、魏承裘兄弟。交易金額為佛銀200大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