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山川清淑,代产伟人”,“自明季以来”,“孝子自爱其亲,悌弟自友其兄”,“孝烈之风,求之宇内,未可多得”,“然既其有实,名必归焉”。以上零碎的文字,见诸于《光绪仙居县志》中“孝友”、“烈女志”章节。据统计,翻看《光绪仙居县志》,共载有“孝友”人物21人、“贤孝”人物11人、“节烈”人物470余人。现“谨汇录之”其中九则,“以扬其美”,“亦使为士者知所自励也夫”。
吴沆纯孝
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武科进士吴沆,历知昭、靖二州(昭在广西,靖在湖南),这是迄今为止我县有史记载的最早的大孝子。据载,吴沆因为“母老乞祠,以武经大夫主管崇道观”,“?l股和药以愈母病”,等到母亲病故,“庐墓三年”。吴沆的善举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彰扬,“县令赵幼闻立纯孝坊以旌之,名其里曰孝义”。
吴处仁兄弟死孝
南宋末年,元军攻入仙居。有个叫吴处仁的,和全家一道到山里躲避。然而,不幸的是其父为元军所抓走。元兵押着吴父沿着山间一遍遍地呼叫———“巡山呼其子,索银以贷死”。吴处仁听闻后,马上来到元兵面前。对他们说:“银,吾所藏也,容吾归,取以赎父。”可是,当他回去取银子时,发现自己藏在地窖里的银子“则已为人所得矣”。于是他从容地对那些元兵说:“银已失矣!吾载吾头来,以代父死。”这时候,他的弟弟紧紧地抱着兄长的大腿,“又欲代其兄死”。催人泪下的场面终于感化了元兵,“众愕然义之,遂俱获免”。
张文道宽厚
元末,居县城“南涧坊”的张文道,其父张嗣宗为宗人(掌祭祀之官)。张文道“为学务达伦理大义,其事亲孝而有礼,居丧哀而有节,事继母视其嫡(亲生母)无不及焉,遇兄弟有恩义”。元季兵起,张文道一家“避去山中,乡人或窃取其家资”。后来在路上遇到窃取者,张文道“阳(表面上)为弗知者,其人惭谢,以所窃自归,文道谢遣之,其宽厚皆类此”。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张文道病故,年五十一。“一代大儒”方孝孺(浙江宁海人)“铭其墓”。他的儿子张六,“咸官蜀府典仪副,迁龙溪(在福建)丞”。
朱煦孝勇
明初,我县城关人朱季用因处事练达,“由人才授福州知府”。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皇帝朱元璋下令把天下所有坑害百姓的官员抓起来送到京城,一律“以法论罪,作筑城”,这些被抓的人中就有朱季用,而事实上他“视事仅五月”,显然是被冤枉的。当时“役严偿重,日费数十缗,季用又病痢”,且“病不能堪”,于是他对儿子朱煦说道:“吾资力岂足堪此,吾旦夕死矣,汝取吾骨归葬耳”。当时跟朱季用一起服劳役的官员家属也有上诉伸冤的,结果“或被极刑”,相当惨烈。这时,朱煦奋然曰:“吾无术以脱吾父,诉,不诉等死,万一吾父由诉获免,吾虽戮死,万万无憾。”遂上诉伸怨于朝廷,“太祖悯其意,赦季用,复其官”。同时,因为朱煦的上诉,“复官者一十四人”。众人皆拜季用谢曰:“微(非)君有孝子,吾侪骨肉皆为城下土矣。”后来,朱煦因“感疾死”,季用“伤煦死,病益甚,亦死”,人皆哀之。值得一提的是,《明史》、《台州府志》皆记载了朱煦的孝勇事迹,《光绪仙居县志》还专门强调“邑之孝友名见国史者惟明朱煦一人”。
吴荣璧叔侄孝养
明季,“县西五十里厚仁庄”吴荣璧“孝养父母,百计经营,以供甘旨”,平日里“每父母食,必与妻窃视之,父母色喜,方敢退而尝食。等到父母病故时,吴荣璧“哀毁寝地,遍身黧黑,三年不入私室”。其兄“强之以肉”,吴荣璧“出而哇之”。在吴荣璧的熏陶和感召之下,他的侄儿吴炳汉“孝行纯笃”,“类荣璧”,可谓是得其真传。吴炳汉考中贡生后,“当谒选而不忍别亲”。他母亲再三要求他去,谆谆告诫之:“吾望汝禄养,不行,何由得禄。”不得已,赴京城,被选用为江苏如皋训导一职。后来“将迎养而其亲死”,吴炳汉“闻讣,槌胸痛哭,呕血数升,不食七日而卒。
徐张氏婆媳节烈
清初,邑人徐钟臣以厚德著称乡里,他的儿子徐洪蛟为生员,“善体父志,端行勤学,训诸弟成名”。可惜,徐洪蛟“得疾早世,家徒四壁”。在家贫子幼的光景下,他的妻子张氏“断发自誓,抚子秉志”,矢志冰操,纺织不辍,以一人之力硬是支撑起了家庭。更为不幸的是,其子“至弱冠亦夭,遗孙时明”,徐张氏又义无反顾地和儿媳一道抚育孙子。幸好她的儿媳陈氏同样困苦自甘,“守节如姑”。清圣祖康熙初年的县令郑录勋得知她们的节烈事迹后,专门赠送“双节济美”的牌匾以表彰之。
徐继室贤惠
清季,“夏阁人”应树闻“先娶吴氏,产四子一女而卒,继娶徐氏”。可惜不到三年,应树闻病故,“子女俱幼”,徐氏“抚视如己出,家贫,勤纺织以给饔飧,疾病亲调药饵”。难能可贵的是,作为继母,徐氏三十年如一日般垂范自己的美德,四方八邻“皆称其贤”。
朱小三球笃孝
清宣宗道光年间(1821—1850),“汤?{头人”朱小三球,因兄名朱小三球,故人呼为“小三球”。朱小三球为人“性至孝,食穷养母,母食白米,己食糠秕,食久粪结,以致号泣于野”,乡人没有不知道他的孝行的。有一天,“母思肉,不能得”,朱小三球“遂割股肉以进”,“其笃孝如此”。
朱李氏持家
清中叶,“十八都李宅李时辉女”,“适窖下陈朱氏”。不幸的是,朱李氏“二十四岁而寡”。这个时候,屋逢雨夜偏漏雨的事情发生了,“值母亡,季弟尚幼,父老且艰”。于是,无奈之下,朱李氏“携子归母家代持家政”。在她的辛勤操持下,“家日以裕,遂为巨富。诸弟及子皆列入成均(国子监)”。朱李氏最后“卒年七十七”,在当时可谓是高寿而终。清德宗光绪五年(1879),地方政府为之“请旌建节孝坊”,予以彰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