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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徐福当属琅琊籍--兼析赣榆、黄县之徐福故里说
2018-03-19401

公元前210年,徐福出海求仙不归,留下了众多不解之谜,其籍贯一事便是其中之一。以司马迁学识之广博,治史之严谨,尚无法确定距其仅数十年的徐福之乡里,而只能笼统冠以“齐人”而作罢。后人治史自然更乏依据。因此,徐福之乡里籍贯历两千余年而终未确定,成了一桩难以解决的历史公案。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和中外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深入发展,徐福研究顿时成为史学研究之热点。而其籍贯(故里)之争亦由此而起。  综观当前徐福故里之争,不外三种观点:即琅琊说、赣榆说和黄县说。80年代以前,史学界一直倾向于琅琊(今山东胶南市)为徐福故里。1984年赣榆故里说提出后,风行一时,几成定论。而黄县故里说异军突起,力斥赣榆说为非,而以黄县说为是,结果发生故里之争,文战激烈,成为当前史学界中最有生气的学术大辩论,有力地推动了徐福研究的深入开展,功不可没。奇怪的是,在黄县、赣榆两地(派)论战激烈之际,论据最为充分的琅琊说寂然无闻,仅做壁上观而已。  故里之争也带来了消极影响。由于各地过分强调“文化搭台,经贸唱戏”战略,实用主义和地方主义思潮泛滥,导致了争名人、争古迹的大战。而这些争论又引起了学派、地方之争,以观点分阵营,党同伐异,违背了实事求是和学术自由的原则,从而使徐福研究领域蒙上了阴影,影响了徐福研究的深入发展。我门认为现在应提倡学术自由和百家争鸣,消除地方主义影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心平气和地共同探讨这一领域的疑难问题。本文就是基于这一动机,不揣冒昧,谨就徐福故里问题谈一点看法,敬请各位专家指正。

一、赣榆故里说质疑  据报道,江苏赣榆于1982年进行地名普查时,发现了一个叫徐阜村的村庄,而据村人讲该村原叫徐福村云云。此事引起了当地政府和有关专家的重视,开始了专门研究。1984年4月18日,《光明日报》刊登了罗其湘等人《秦代东渡日本的徐福故址之发现和考证》一文,首次提出徐福为江苏省赣榆县徐福村人的论点,引起了史学界的重视和讨论。赣榆地方政府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深入调查,广为宣传,并多次召开学术讨论会和徐福节等活动,将徐福研究推向了新的高潮。  综观赣榆故里说的主要依据有:  一、徐阜村原名徐福村,据村人称此村为徐氏祖居之地,因而认定"后徐阜村即为原徐福故址"。  二、经鉴定,“徐福村为汉代村落遗址”。是徐福东渡日本后,当地人民怀念他而取的村名。  三、赣榆为齐地,秦时属琅琊郡,与《史记》所载之“徐福是'齐琅琊人'”相符。  四、赣榆为秦置县,“汉承秦制”,故应属秦琅琊郡。  五、西汉时赣榆属琅琊郡,近年在秦山岛发现有西汉之琅琊郡与东海郡界石,是证赣榆归琅琊郡。  六、由于赣榆是徐福家乡,秦始皇才“二次行经赣榆,对这一带地方特别感兴趣”。登秦山岛,求仙勒石。  七、公元前210年,徐福“在他家乡一带,又一次见到秦始皇,再次受命出海东渡”,其造船基地和出航港均在赣榆海州湾。  其后,又有众多文章赞同是说,但其依据大同小异。  笔者认为,除非提供更直接有力的证据,否则,仅据以上条件,无法证明赣榆是徐福故里,因为上述条件均不能作为故里的证据。这是因为:  一、在无任何直接资料可凭的情况下,仅据一处村名就下断语,认其为徐福故里,其根据是难以成立的。岁月沧桑,山谷陡变,距徐福仅数十年的司马迁尚难辨其故里,又怎么会在事隔2200余年之后轻而易举地凭一村名而解决呢?查山东半岛沿海地区,与徐字有关的村庄所在多有。如平度就有“徐附村”,村人亦说原名徐福村,其村人亦自称徐福后人。而徐福一生主要活动地区琅琊(胶南),亦有徐家官庄、徐家大村之发现,该两村居民亦自称徐福后人。此两地村庄,均为齐地,又系徐福上书、出海的活动地区,其故里的可能性远大于赣榆。但人们只能将这些资料作为参考,绝不能作为直接依据。  即令徐福村确为该村原名,也不能据以确定徐福故里。古代以祖先之姓名为讳是基本常识,怎么会以祖宗名字冠以村名呢?另外,秦汉时期的基层行政组织是乡、亭、里,以村、庄为基层行政组织形式则是以后很久的事,断不会成为秦汉时期徐福故里的名字。至于村中原有徐福庙,后改兴会(国)寺,后又改为牛王庙、关帝庙等尤为荒诞。既然村人为徐福后人,焉能将祖庙改作他用,甚而改为牛王庙?以祖宗家庙改为他用,尤其是改为其他寺庙,这在封建宗法制度极严的古代,实属大逆不道。改姓之说亦无充分理由。文中说其后人因害怕采药不成,招致抄家灭门之祸,遂将徐姓改为韦、王、刘等姓氏,亦无法解释。因为徐福出海第二年,即爆发陈胜、吴广起义,秦王朝不久即灭亡,无暇顾及徐福之事。且时隔仅一年,二世皇帝又焉能得知徐福“得平原广泽,止王不来”的结果呢?因此,因害怕而改姓于理不通。退一步说,徐姓果真改姓,亦可在秦亡后恢复徐姓,为何历二千余年不改,却要以异姓而祭祠徐姓人之祖先徐福呢?其改姓一事当系乌有。  二、罗文认为:“徐福村是当地人民怀念他而取的村名,如果是这样,徐福村应属汉代村落遗址”。另有文章介绍,在徐福村故址附近发现了药地和制药工具,属秦汉时代文物,为方士徐福的药地和制药工具云云,令人殊为不解。秦代,徐福等人征发童男女出海求仙历时十年,最后出海不归,是秦暴政之一。“百姓悲痛相思,欲为乱者十家而六”,成为秦末农民大起义的原因之一。在人民看来,徐福是助纣为虐,又怎么会“怀念他”并以其姓名命名其故里呢!尤可怪者,既然证明徐福村“属汉代村落遗址”,又怎么说成是徐福之故里呢?按:徐福生于战国末年,其出生地至少也应是战国时期的村落,怎么会出生于隔了两个朝代的汉代村庄中呢?仅此一点,徐福村非徐福故里明矣。至于汉代的制药工具当然也就与秦人无关了。  三、赣榆说的主要依据之一是认为赣榆为齐地,秦代属琅琊郡,因而“和《史记》所载徐福是齐人,琅琊人,就完全吻合了”。为补充这一观点之不足,说者提出了证明赣榆为齐地的依据:1、赣榆为古莒国领土,莒为齐所灭,赣榆为齐地。秦灭齐,赣榆属琅琊郡。2、从秦始皇陵出土的秦刑徒墓葬瓦文有“赣榆”字样,证明赣榆为秦置县。  从资料来看,赣榆应为楚地,与齐地和秦琅琊郡无关。据《大清一统志》和《赣榆县志》记载:赣榆地区在春秋时期为鲁、莒东境,战国为楚地。由此看来,只要弄清楚莒地究竟是为齐所有还是为楚所有,就可知道赣榆的归属了。据《史记》载:“(楚)简王元年,北伐灭莒”。查楚简王元年为公元前431年。但据《战国策·西周策》载宫佗对周君曰:“邾莒亡于齐,陈、蔡亡于楚,此皆恃援国而轻近敌也。”与《史记》有歧异。据蒙文通先生考证,实应灭于齐,司马迁所记灭于楚为误。齐灭莒时间,蒙先生推定为齐威王九年至二十四年间(即公元前348年至公元前333年),从《战国策》所载来看,莒国为齐国所灭是对的。因此,当公元前284年燕将乐毅破齐时,连下70余城,独莒与即墨为齐守,坚守不降。此为莒灭于齐之明证。田单复齐后,齐将莒封给山阳君。但不久即为楚攻占。《战国策·韩策》载:“或谓山阳君曰……齐封君于莒……今楚攻齐取莒。”可见,莒地先为齐得,后被楚夺占,成为楚之东地。公元前255年,楚“取鲁,鲁君封于莒”。六年后,“楚考烈王伐灭鲁,顷公亡,迁于下邑,为家人,鲁绝祠”。正说明莒地最终为楚所有。公元前223年,秦灭楚,以其地置楚、九江、长沙三郡。二年后,秦灭齐,以其地置齐郡、琅琊郡,统一全国,因此,作为鲁、莒东境的赣榆必然随莒、鲁之灭于楚而成为楚之东地,与齐地和秦之琅琊郡没有关系。  另外,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彭城以东,东海、吴广陵,此东楚也。其俗类徐僮,朐缯以北,俗则齐。”可知,海州以北,地则为楚地,俗则为齐俗。这可能是因莒地曾较长时间归齐所有而形成的“俗则齐”的状况。由此也可证明赣榆确为楚地,与齐地无关。而作为“齐人”的徐福自然也与楚地赣榆徐福村无甚瓜葛了。  四、据《汉书·地理志》,赣榆为汉置县,属琅琊郡。秦始皇陵出土之有“赣榆”字样的墓葬瓦文又该如何解释呢?我认为,(一)、瓦文所刻“赣榆”或许是指乡名而非县名;(二)、也可能秦时已在赣榆设县而史籍不载。两种解释都有其合理成分,不好下断语。但就本题内容而言,不管是秦置县还是汉置县,都不可能改变赣榆为楚地这一史实。  五、西汉之郡界石的发现,只能作为汉代琅琊与东海郡的郡界标志,不能作为秦代琅琊郡的界域依据。  从资料看,郡界石不是文章作者所说的西汉初年界石,而应是西汉末年的界石。公元前201年,刘邦封长子刘肥为齐王,“王七十余城,民能齐言者皆属齐”。此时的琅琊郡,只是齐王国所属的诸郡之一,远非秦之琅琊郡可比。吕后时,析琅琊郡为刘泽的琅琊国。文帝时,刘泽徙燕王,而尽以齐王国之地分封刘肥子七人为王,凡七国。直到“七国之乱”后,才陆续废王国改汉郡,收归中央政权管领,在故齐地共建七郡四国。因此,秦山岛发现的界石,最早也是西汉中期以后。其时全国郡(王国)、县(侯国)数量大增,仅郡(国)就从秦初的36郡增加到103郡(国),郡的面积、界域变化很大。如果用通常指政治、经济制度上的“汉承秦制”原则来套用汉之琅琊郡,从而以证明汉琅琊郡所属之赣榆,应属秦琅琊郡属县,则大误矣。  至于何时赣榆划属琅琊郡,我认为:最有可能是刘邦初封刘肥为齐王,“民能齐言者皆属齐”之时。上述楚地之“朐、缯以北,俗则齐”。故赣榆等地最有可能因其俗与齐同(亦为齐言)故被划入齐王国内,成为琅琊郡的属县之一。另外一种可能,当是“七国之乱”以后,废掉许多王国,不断调整郡界、国界时划入琅琊郡的。两种可能中,以前者更具合理性。  六、说秦始皇对赣榆“特别感兴趣”,三次东巡两次经过之事,未见诸史籍。据《史记》,第一次东巡“南登琅琊……始皇还,过彭城”,未经赣榆;第二次由琅琊“道上党入”,亦未经赣榆;第三次由海上“北至琅琊”,未提在海州湾停泊和在赣榆登陆停留。至于“登秦山岛,求仙勒石”和在徐福家乡接见徐福,再命其出海等自然也是子虚乌有的事了。  七、关于徐福在赣榆造船和出海之事,是建立在赣榆故里说的基础上的,无任何文献资料根据。故里说既难成立,造船出海之事当然也不会发生。对此,本人在《徐福东渡启航港考辨》一文中已有专论,此不赘述。  从以上质疑可以看出,所谓赣榆为徐福故里的诸多理由,均无文献资料证明,其论据难以成立。以当前所有文献资料和研究成果观之,赣榆不是徐福之故里。

二、黄县亦非徐福故里  已值赣榆故里说风行国内外之时,一些学者发表文章,对赣榆故里说提出质疑,主张黄县应为徐福故里。1987年第一期《东岳论丛》发表了王大均《徐福故里新考》,否定罗其湘的赣榆徐福村为徐福故里的论点,提出:“徐福之故址乃汉时徐乡县,属今山东黄县”。1991年10月23日,《光明日报》发表了著名秦汉史专家安作璋先生的专访文章,提出“徐福故里当在黄县(龙口市)”,并列举了确认徐福故里的五个必备条件。在此前后,主张黄县故里说的文章纷纷问世,形成了徐福研究中一个新学派--黄县故里说学派。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黄县故里说的主要依据有:  一、徐乡是秦乡汉县,因徐福而得名。  二、徐乡城为齐之士乡。  三、“黄县是齐国方仙道的发源地和方士聚集之地”。  四、“秦始皇三巡琅琊,三次均经过黄县”。  五、“徐福三次渡海皆在黄县集结,其最后一次渡海时,回黄县带其家人、族人、乡人由黄县启航,东渡不归”。  我们认为,以上述依据来确定黄县为徐福故里,理由不充,论据不足,其论点难以成立。这是因为:  第一,徐乡非“因徐福而得名”。主张黄县故里说者认为,徐乡于西汉为徐乡县,秦时应为徐乡,而其名则因徐福而得,并以元人于钦《齐乘》为据。  查《齐乘》云:“徐乡城,汉县,盖以徐福求仙为名,成帝封胶东恭王子炔为侯”。从文意来看,仅仅说其城与徐福的求仙活动有关系,且语气并未肯定,绝无“徐福之乡”的意思。按于钦生于元代,距徐福航海求仙1500余年,岁月悬隔所言,本无直接证据,只能源于民间传说。查山东半岛关于徐福的传说实在太多,仅见于史籍者亦为数不少。如于钦《齐乘》就有同样记载:“徐山,方士徐福将童男女二千人会此,入海采药不返”。《即墨县志》亦云:“徐福岛,县东南50里,相传徐福求仙住此,故名”。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曰:“锐安县……本汉千童县,即千童城。始皇遣徐福将童男女千人入海求蓬莱,置此城以居之,故名”。至于其他有关徐福求仙、航海的记载,更有数十起之多。本文略而不录。考上引三处史籍所载,均较“徐乡城……盖以徐福求仙为名”所载详细。如果以“求仙”字样作为徐福故里的依据,则上述三地乃至其他与求仙有关的地点均可作为徐福故里。因此,说“徐福应为黄县徐乡人”没有证据可依。  其次,王大均先生以“徐乡故址乃秦黄县之徐乡,汉于徐乡置县……徐乡为徐福之乡”作为故里的依据,亦属不合情理。徐乡是否秦乡,文籍未载。查《汉书·地理志》:“东莱郡……县十七……腄……黄……徐乡”确为汉县。西汉时期,全国郡县增设数量很大,有可能是将徐乡升格为徐乡县。但秦乡也好,汉县也罢,均与徐福的故里无关,更不能由此而得出“徐乡为徐福之乡”的结论。徐姓为大姓,分布四海,其源出亦非一宗一姓,又岂能用“天下徐姓一家人,均系徐福后人”来证明与“徐”字有关的徐乡就是徐福故里?查山东各地,与徐字有关的村乡(镇)多不胜数,又焉能皆是“徐福之乡”和徐福后人所居?“徐福村为徐福故里”一说早已为人质疑。同样“徐乡即徐福之乡”也是缺乏依据的。  说者还认为徐乡是为怀念徐福而命名的。查秦灭齐,领有其地仅15年,而其所设置的基层行政组织必依齐之旧制,秦人无暇尽改。那么徐乡之名当属战国时齐地旧称,与徐福没有关系,另外既然徐乡是秦乡,则那种认为“人们为了怀念这位敢于冲破暴秦之藩篱远涉重洋去寻乐郊而未返的勇士,故而将他的故乡称之谓徐乡”的论点也是站不住脚。  第二,徐乡城不是齐之士乡。  徐福故里黄县说者认为:徐乡在战国时为齐之士乡。认为徐乡“到齐桓公时,它是齐国十五乡之一,故亦名士乡城;战国秦时因徐福家族在此聚居和求仙,故名为徐乡”。查《齐乘》载:“士乡城,郑康城谓,'越有君子军,齐有士乡城'。图记皆云在黄县。按管仲制国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岂一城也?”并未肯定徐乡即为士乡城,只是将前人所云记述了一遍而已。并以疑问的口气言管仲制国为21乡,又岂仅为此一城也?因此,以《齐乘》所云为齐士乡城的依据亦较牵强。  查《国语·齐语》:齐桓公时,管仲为相,确立国野都鄙制度。在国都临淄地区,“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而在国都以外地区,则“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卒;三乡为县,县有县卒;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各使治、属焉”。可见,“制国以为二十一乡”,是专在国都临淄地区的行政组织;黄县时属莱国,焉能入二十一乡之列。公元前567年,齐灵公灭莱,胶东半岛归齐。此后黄县应实行鄙野制。此从齐威王奖封即墨大夫和乐毅攻齐,即墨大夫出战死等史实也可看出,即墨是齐五属之一,故设大夫治之。黄县当为即墨属下的县,徐乡则仅为黄县所属之一乡,与国都临淄之士乡没有丝毫关系。也就不存在后来“因徐福家族在此聚居和求仙”改名为徐乡这一事实了。  第三,黄县不是齐方仙道的发源地和方士聚集之地。  黄县故里说认为,方士源于齐燕海上,“徐福的故乡黄县一带是战国后期方士聚集之地,到汉朝还是这样,汉武帝时著名的方士有黄腄史宽舒,胶东宫人奕大皆是黄县一带人。”并认为,“因为徐福出生于齐国方仙道的发源地,方术高超,所以成为齐国方士之首领”等等。  考方士起源于燕齐,于史有据。而黄县为发源地和方士聚集之地则闻所未闻。徐福何时在黄县做方士首领亦不见史载,《史记》详载其上书秦始皇出海求仙等活动皆在琅琊,而不是黄县。战国时期,黄县不是方士聚集之地,汉代也不是,王先生所举“黄腄史宽舒,胶东宫人栾大皆是黄县一带人”之证与史籍不符。查《史记·孝武本纪》载“李少君病死,天子以为化去不死也,而使黄腄史宽舒受其方。”裴骃《集解》云:“韦昭曰:[黄腄],人姓名。”并云“《汉书音义》曰:'二人皆方士'”,张守节之《史记正义》亦云:史宽舒,“姓史,名宽舒”。当为两人,其名为黄腄、史宽舒,非黄腄人史宽舒。另外,栾大乡籍不明,仅云“胶东宫人”,是因为不知其何地人氏,只好以其职业名之,因栾大曾为“胶东王尚方”,故称“宫人”即“王家人”,并非黄县一带人。且胶东国国都为即墨,即今平度市朱毛村。通观《史记》、《汉书》,竟未发现有一个方士为黄县籍者,又怎么能说是“方仙道发源地”和“方士聚集之地”呢?若论发源地和方士聚集地,则实非琅琊莫属。  第四,秦始皇东巡琅琊,并非“三次均经过黄县”,更没有“始皇首次遇见徐福当在黄县”之事。查《史记》记载,秦始皇东巡,三到琅琊,第一次东巡为公元前219年,秦始皇登泰山禅梁父后,“并渤海以东,过黄腄,穷成山,登之罘……南登琅琊,大乐之,留三月……”,此次路经黄腄,但并非像在琅琊那样长期停留。  第二次东巡为公元前218年,自阳武博浪沙“登之罘,刻石……旋,遂至琅琊,道上党入。”此次史记未载其到过黄县。  第三次,为公元前210年,从南方乘船“北至琅琊”,徐福等以海中大鲛鱼阻路来欺骗秦始皇,故秦始皇“令入海者赍捕巨鱼具,而自以连弩候大鱼出射之。自琅琊北至荣成山,弗见。至之罘,见巨鱼,射杀一鱼。遂并海西。至平原津而病。”不久即病逝。此次海上巡游,经过荣成山、之罘,以后,便从海上回咸阳,黄县亦未经过。因此,据史籍,黄县仅经过一次,并非“三次均经过黄县”。  另外,王文认为在头两次东巡时,秦始皇都在黄县见到徐福。不知据于何种史籍。  第五,徐福三次出海,均由琅琊,并没有在黄县集结。最后一次出海亦无回黄县带家人一同东渡之事。  徐福出海次数颇有争议,此不涉言。但据《史记》,其上书、出海、归航及最后一次出海都在琅琊。琅琊为郡城,经济发达,人口众多,又是良港。徐福出海所需之船只建造、人员征发、给养补充均可满足。而荒僻边邑则无法保证。因此,不会弃琅琊郡城而跑到既不是大都会,又非大港口的黄县去集结出海。至于说“徐福是黄县徐乡人,把黄县作为自己出海的集结地是十分自然的,因为他熟悉黄县到辽东以至朝鲜、日本的航道,又有丰富的航海经验,所以才有东渡日本的壮举”,更将徐福出海地点、故里为中日交通航线联系在一起。本人对此不敢苟同。其一,将徐福认为徐乡人,然后据此说是在其家乡集结出海,是以故里说为基础的,于史无据;其二,中国当时对日本尚无地理概念,更无中日航道可言,徐福怎么会熟悉到朝鲜、日本的航道呢?如果徐福真的熟悉“至朝鲜、日本的航道”,那么徐福这样航行就不是冒险(探险),而是航海旅游了。  黄县说者还认为徐福最后一次出海时,“自之罘或海西至黄县徐乡,将其家人、族人及愿随之乡人一并东渡于平原广泽而不来矣”。并据此论证出黄县为徐福东渡的启航港。我认为这些论点不妥。因为其一,徐福出海的启航港是在琅琊,有《史记》为据。其二,徐福与秦始皇一同从琅琊北上,到之罘海面射死一巨鱼后分手,始皇入渤海“并海西”回咸阳,徐福必然继续航行,断不能在秦始皇为其送行后再折回黄县接众多“家人、族人、乡人”一同东渡。而且,出海求仙为秦暴政之一,人民视若死地,百姓黔首们也不会随其入海不归。而且大规模的徐氏家族(甚至包括乡人)偷渡,必然引起秦官吏的怀疑,岂能轻易顺利地一走了之?其三,将家人东渡是建立在徐福为徐乡人的基础上的,如上所驳议,故里之说为子虚乌有,则“集结”“将家人东渡”等事也就不能成立。因此,可以认为黄县亦非徐福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