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官方微信

  • 微博
  • APP
当前位置:首页文化 文化聚焦 > 百科勋戚庄田_勋戚庄田历史百科 - 诗词学典

勋戚庄田_勋戚庄田历史百科 - 诗词学典

   2024-12-09 IP属地 山东00

明清庄田种类之一。即颁赐给功勋之臣及皇亲国戚之庄田。明代勋臣及贵戚拥有的田庄土地,来源于钦赐、奏请和夺占的官民地土。初期多在南方,永乐迁都后,特别是英宗以后,于近京北方地区逐渐发展。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平定陈友谅后,曾对属下将士论功行赏,赐常遇春、廖永忠等将士各田土或金缯不等。洪武四年(1371)三月,赐韩国公李善长等六国公、延安侯唐胜宗等二十五侯及丞相、左右丞、参议等临濠山地六百五十八顷。 十二月,赐中山侯汤和田万亩。魏国公徐达庄田遍及南方无锡、镇江和北方抚宁、山海关等地,数在百顷以上。正统时,英宗赐给孙太后父会昌伯孙忠永清和宝坻县田二千四百八十一顷。弘治时,孝宗张皇后之弟张延龄在宝坻、丰润、玉田、香河等县争占庄田达一万六千七百多顷。正德时,皇亲沈傅、吴让获赐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嘉靖初又奏讨武清、丰润二县地一千四百余顷。仅到正德时,顺天等府内共有皇庄和皇亲功臣之田庄三百八十余所,共计九万余顷。万历时,云南沐氏庄田多至八千余顷。勋戚经营庄田大多委派管庄人役自行管业。成化六年(1470)题准,改由田土所在本管州县代管,实际并未执行。耕种庄田的佃户来源,有皇帝拨赐的佃户、奏讨的人户、隐占的逃亡人户、投托的人户、自行招募的人户、私占役使的在营官军等。佃户交纳庄田子粒,每亩定为征银三分。实际是用强逼取,高出一倍乃至几倍。不论田之肥瘠和灾害与否,一概取尽,全不减免。此外还要承应各种贡纳和修建买办等多种差役。正征之外有杂派,杂征之外有亡名,剥削十分残酷。清代开国功勋大臣和外戚亦赐庄田,是八旗庄田的一种。

 
  • 微信

    微信扫码分享

  • 新浪微博
  • QQ空间
  •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文或视频来源于宗亲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予以更改或删除,其他网站原创类内容一切版权归天下徐氏网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本站,并注明来源,谢谢配合。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点击验照 鲁公网安备37021102001017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033  |  鲁ICP备10203768号-64 |  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YB1370211001375
    商标注册证号:®第61593557号 ®第85003042号 |  法律顾问:刘国栋 律师15965426167
    本站已稳定运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