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文史谱牒研究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徐国文史谱牒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 研究徐国文史和谱牒文化的机构。
第三条 本会宗旨:弘扬祖德, 传承家风,研究文史,精益求精,
续修谱牒,敦亲归宗,睦族统系,和谐昌盛。
第四条 本会管理机关:本会活动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业务上接受民政、社科联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联络处:以总会名称,各省、市、区可设立分会联络处。
第六条 本会办公地址:在筹委会上讨论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七条 本会设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人品道德素质好,有较高威信,工作能力较强。
2、有一定文史知识,有组织能力,能团结合作。
3、有选贤任能,找正能量人才,推荐、提名来充实本会动力。
4、有奉献精神,能为本会运转提供资金和吸收外资的。
第八条 本会设编委会:主编、副主编、责任辑辑、校对、总校、编委若干人: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一定文史知识,对徐氏文化研究有建树成果的。
2、热爱徐氏文化研究,具备写作能力的。
3、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的。
第九条 本会设荣誉会长和顾问委员:
1、热爱徐氏文化研究,有建树成果,德高望重,无私奉献。
2、依身作则与中青年沟通,热心传帮带工作。
3、保持人员间的团结和谐,向本会提出合理化意见。
4、能为本会良好的运转,提供力所能及资金和吸收外资的。
第十条 明确了选举、推荐、提名、任命、聘任:
1。本会主要成员每届任期四年。
2、本会是纯学术研究组织,更是选贤任能的平台,参会成员一律平等,若发生有争权夺利和带著宗派而不放弃,坚持己见,影响工作,影响团结又不接受劝告的,由组委会研究后决定免职。
3、本会组委会中主要成员若不称职,经研究后给予免职。
4、本会会员不遵守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又没有为本会作出贡献的,可以劝退。
5、本会会员在徐氏文史谱牒文化研究方面有成就、有奉献,德高望重的而身体欠佳的,经研究后决定退会。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 任 务
第十一条 以徐氏文史研究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与正能量的省市县重视徐氏文化研究和传统谱牒文化做实事的徐氏联谊会,促进团结,密切合作,交流,弘扬徐氏文化,促进徐氏谱牒文化的传统和发展。
第十二条 本会是徐国文史谱牒文化研究机构,不单徐氏族人参加,欢迎和邀请外姓学者、专家参加活动。
第十三条 通过研究活动,团结一切力量,特别要团结那些具有丰富文史学识,又有人与人之间不同派别不同观的贤能人才,帮助他们化解疙瘩,凝聚起来,相互学习;同心同德,为研究徐氏文史谱牒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无私奉献。
第十四条 加强对徐氏文史谱牒文化研究的统筹,欢迎和争取有实力的企业家和乐于奉献的族贤支持本会研究工作。这是力量泉源,更是徐氏文史谱牒文化研究和发展经久不衰保持旺盛状态。
第四章 业务范围
第十五条 研究会的业务范围:
(1)研究东夷文化与炎黄文化关系,查询和考证先世祖伯益与皋陶的关系。追踪徐氏源流和古徐国发祥地、移迁地泗洪、下邳(今邳州)的历史和考古挖掘佐证。
(2)尊重祖先,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考古和通过国史、县志查询和追踪徐氏远世祖、先世祖、始祖源流,研究和考证古徐国主要列祖文史,如豹公历史、驹王历史、偃王历史、章禹公历史及靖江徐王大墓,考证徐君亘“挂剑台”的真正地和纪念地,考证徐福东渡地和文史,考证南州高士儒子源流和墓地等问题,消除误导,扭转乱象,解决纷争,科学严谨地达到归于正道,恢复和谐秩序。
(3)谱牒是我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收集各地徐氏谱牒,研究徐氏各宗支谱牒中始迁祖源流,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展“敦亲归宗、睦族统系”工作。改变徐氏谱牒中普遍存在的“三乱二断”(世系、世代、名讳乱,断头、断代)的短板和糟粕,将“徐氏一家亲”的宗旨,与徐氏宗支紧密相连,促进族群和谐昌盛。
(4)挖掘徐氏文化历史,收集典籍、文集、书画和人物传记、进行整理、归纳、抢救、修缮、编纂好《中华徐氏文史通鉴》续集;
(5)加强与各地联谊会文化会交流为平台,促进团结,密切合作,弘扬徐氏文化,继承和发起续修传统谱牒工作。起动各省、市、区、县为区域以始祖若木公为第一世的续修“归宗统系”。必须把握这四项基本原则:
1、有完整《族谱》归宗的支系,可以直接“归宗统系”;
2、有的支系《族谱》,但与有完整《族谱》的支系,有历史称谓的可以靠辈加入“归宗统系”;
3、有与古徐国44代国君《族谱》完整世系的,有与秦代第60世徐福公《族谱》完整世系的,有与第66世丰、霸二公《族谱》完整世系的,有与第70世南州高士儒子公《族谱》完整世系的,有与第84世陵公《族谱》完整世系的,有与第87世徐懋公《族谱》完整世系的,有与第88世安贞公《族谱》完整世系的,有与第110世徐达公《族谱》的完整世系,有与第128世世昌公《族谱》的完整世系,均可直接加入“归宗统系”;
4、经过考查徐氏支系居住地和《族谱》状况,可以说绝大多数支系没有《族谱》,对于众多没有《族谱》的支系应认真地查清他们支系源流后,本着睦族精神,让他们加入“归宗统系”。
5、依据四项基本原则,落实到各支系,开始以省、市、区、县为单位编辑“归宗统系”的《徐氏志》。如《江苏徐氏志》、如《河南徐氏志》,然后编入《中华徐氏文史通鉴》。
6、徐国文史谱牒研究会成立后,每个省、市、区、县均建立分会,并选定一个《徐氏志》“归宗统系”式点,然后逐步推开。
7、“归宗统系”的支系后,实行双轨制字辈世派。用《总谱》徐氏文史通鉴中“百”字辈世派与当地支系字辈世派相靠。总的要求是“归宗统系”,而不要求用字。
(6)组织文化研究人员、学者、专家开展文化交流;丰富徐氏文化知识面,定期出版《徐氏文化会刋》。
(7)建立“徐国文史谱牒研究“网站,管理好网站,收集文化活动,报道正能量信息,传递徐氏喜闻乐趣论文、发表一些热门的话题帖子,确保网站通畅。
第五章 会 员
第十六条 申请入会的基本条件
1、凡入会成员,应有热爱徐氏文化理念,有一定徐国文史和谱牒文化的常识。
2、拥护本会章程。可提交入会申请,发证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3、本会是由热爱徐氏文化研究的民族贤自愿参加的组织,原则不收会员费。
第十七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文化研究的各项活动。
3、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4、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和监督权。
5、有权要求本会协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要提交退会申请书,批准后,交回会员证。
第十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自觉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声誉及合法权益。
3、承办本会委托的事务,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积极向本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5、向本会反映会员关心的问题,提供有关信息。
第六章 财务管理 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本会设财务组:组长一人,总账一人,出纳一人。
1、本会是徐氏有文化素养的学者、专家和热爱徐氏文史谱牒文化研究自发性和专业性组织,多数会员没有较高收入,只好依靠组委会通过关系争取企业家赞助。若本会中有较高收入的会员慷慨解囊的,组委会应给予表彰。
2、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清清白白,不贪污,不挪用。
3、财务支出实行执行会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遵守每年底向会员公布一次。
4、本会收入的资金,主要用在组织文化活动和编辑《文化刊物》。凡参会活动的会员途中来往产生的费用均实行自理。
第七章 监事会机构
第二十条 本会监事会是本会最高监督机构。
1、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若干名,监事若干名。
2. 监事会对本会章程、决议、决定及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会和会员存在的问题,提出监事报告和处理意见或整改建议。
4. 组织对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5、加入本会会员中,多数来自联谊会成员,有的存在不同观点、偏见和个人之间的矛盾,入会后,应要有一颗包容之心,丢掉私怨,全心全意为徐氏文化研究着想,若发生不和谐或争斗,监事会应及时调解。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是初稿,请参会的宗亲详阅后,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待“徐国文史谱牒研究会”筹委会决定后,经本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2年8月20日
〔征求意见〕
一、本会名称:用“徐国文史谱牒研究会”还是用“徐国文史谱牒研究会”,请高见宗亲提出宝贵意见。二、在初稿中有语句不通顺,标点符号不正确,文稿写的不完善不到位的,请予提出纠正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