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器①。孔令远则从该器的形制、字体风格等考证此器为徐器,攻王当为驹王。此器中的“攻王”与“镈钟六件”铭文中的攻王同,应当都是徐驹王。
4. 次缶盖(出土于江苏省丹徒县大港镇):“王之孙……”此铭文为董楚平先生拟定,董楚平认为这里的王指的就是《礼记·檀弓下》中的驹王,商志覃、孔令远也赞同此说法。商志覃认为,文献中的“驹王”“实乃字之讹”②,是“勤”、“老”之意,是徐人对其祖先的尊称。
在董楚平等人的研究基础上,我们可以了解到,以上青铜器铭文中的“徐驹王”、“攻王”以及“王”指的都是《礼记·檀弓下》中的徐驹王。青铜器铭文中的某某之孙,某某可能是该人的祖父,也可能是该族的祖先③。可以看到,在很多青铜器铭文中,驹王都被徐国人当作是他们的先祖,这也可见其受徐国子孙的爱戴。
宋代王应麟(1223——1296)在《困学纪闻》中提出:“《后汉·东夷传》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擅弓》載徐容居之对曰:‘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然则驹王即偃王与,济河即谓西至河上也。”④他认为,徐驹王就是徐偃王。笔者以为,其说有理:一则“驹”与“偃”字面意义上相通;二则在文献材料中,偃王经常被徐国人当作是徐国的先祖,而在出土材料中,驹王常被认作徐国的先祖;三则如王应麟所说,事件吻合。因而偃王与驹王当为同一人。
(三) 文献中的其他人物
1. 容居
《礼记·檀弓下》中记载:“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容居来吊含。” 这里写到容居之事。然而这里的容居没有写明身份,可能是该时期徐国的一位大臣,也可能是徐国的王位继承者,被派到邾娄国吊丧。 文献材料中唯有此处提到容居,没有更多信息,但是在出土的青铜器材料中却有其相关信息。出土于安徽蚌埠双墩一号春秋墓的“徐王容居戈”,孔令远将其铭文拟定为“徐王容居取其吉金自作元用戈。”曹锦炎作“容居”为“容巨”。孔令远在《徐王容巨戈铭文考释》一文中提出,铜器的主人“或为《礼记·檀弓
①如谷建祥、魏宜辉《邳州九女墩所出编镈铭文考释》、冯时《 巢钟铭文考释》等文。
②商志覃:《次缶铭文考释及相关问题》,《文物》1989年。
③出土于江西省靖安县水口大队李家生产队的“徐令尹者旨型炉盘”,其铭文载:“君之孙, 令尹者旨型,
择其吉金,自作炉盤。”此段铭文由董楚平先生拟定。“”字,裘锡圭隶定为,徐旭生、董楚平都将其
释为偃王的偃。“”与“雁”字形相近,而“雁”与“偃”一声之转,这里的“君”,也并不是者旨型
的祖父,而是徐国的祖先“偃王”。
④(宋)王应麟:《困学纪闻》,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587页。
下》中所载的容居”①。此外,出土于安徽蚌埠双墩一号春秋墓的“徐子白取此戈”,也与容居有关。曹锦炎将其铭文拟定为“余子白取此之元戈。”“白取此”,孔令远认为与“容居”为同一人。“居(巨)”与“取”读音相近,“此”“为夷人姓名之尾音”②,因而此二人应该都是《礼记·檀弓下》中所说的容居。
根据出土文物的铭文记载,容居的身份得以明了,他曾为徐国的一位君主。
只是《礼记·檀弓下》中所载,容居还未为君主,可能是以太子的身份被派往邾娄国吊丧。
关于容居年代的考证,可从考证“邾娄考公”的年代下手。邾娄考公,《礼记》注曰:“考公,隐公益之曾孙。” 邾隐公在位时间为前506年至前472年,考公应当迟于隐公,则考公时徐国已灭国。根据《礼记》此条完整的记载内容,容居到邾娄国需行国礼。若此事发生在前512年之后,也就是徐国灭国之后,则容居无需再行国礼,因而此段文献材料记载有误,这里的邾娄考公记载有问题。
鄙意,“邾娄考公”可能为“邾娄公考”,则《礼记》中记载的“邾娄考公”可能为邾娄国的任何一位君主。东汉郑玄《礼记注疏》以及清顾炎武《日知录》中都以为,邾娄考公应当为邾娄定公。孔令远也从出土青铜器“徐王容居戈”的年代考证上证实郑玄及顾炎武的推断。邾定公于前614年至前573年在位,其丧之时在前573年。则容居生活在前573年左右,并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为徐国君主。
2. 仪(义)楚
《左传·昭公六年》中有关于仪楚的记载:“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 ③《春秋左传集解》杜预注:“仪楚,徐大臣。”清马端临(1254——1323)《文献通考·封建考》中亦云:“仪楚,徐大夫。”清徐时栋《徐偃王志》中提到:“景王九年,君使大夫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杜预、马端临、徐时栋等人都将仪楚认为是徐国的大臣。
关于仪楚,文献记载中不再有其它相关记载。然而在出土的青铜器中,我们可以找到其相关材料。
在出土的青铜器文物中,有好几件关于仪楚的青铜器。如出土于江西省高安县汉建成侯墓的义楚耑:“义楚之祭耑”。同样出土于汉建成侯墓的徐王义楚耑:“隹正月初吉丁酉,徐王义楚择余吉金,自作祭鍴,用享于皇天及我文考,永保予身,子孙永保。”还有出土于湖北省襄阳县施坡大队北部蔡坡山岗战国墓群的徐王义楚元子剑:“徐王义楚之元子,择其吉金,自作用剑。”(以上铭文皆参考董楚平先生《吴越徐舒金文集释》)关于仪楚,还有更多相关青铜器,这里就不
①孔令远、李艳华、阚绪杭:《徐王容居戈铭文考释》,《文物》2013年第3期。
②同上。
③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79——1180页。
再一一列举。 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中,均作“义楚”,而《左传》及相关的研究文献中均作“仪楚”,两者为同一人。从以上这些出土青铜器材料,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仪(义)楚是徐国历史上的一位国君,而不是大臣。 这些相关的青铜器材料中,并不是所有的铭文都作“徐王义楚”。“义楚耑”中就作“义楚”,可能此时义楚尚为太子。《左传》中此时仪楚亦尚为太子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