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疑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调养,徐渭的身体得到康复。随着嘉靖四十五年(1566)新年的来临,徐渭的心情也变得明快和愉悦起来。这一天,他写了《丙寅元日》一诗:
小园梅柳色津津,海国迎阳易得新。
令节已更今岁日,微疴莫恋去年身。
凤鸣梧引真平世,女嫁男婚渐老人。
尚有旧心消不得,偏题彩笔对青春。
(《徐渭集》,第237页。)
“小园梅柳”是指酬字堂的景色。从诗的前四句来看,这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徐渭的内心也充满了春意,他要告别去年的病痛,迎接新的生活。第五句“凤鸣梧引真平世”下有原注:“时有海主事公之疏。”去年十一月,户部主事海瑞上疏力谏明世宗崇道一事,购置棺材等待处罪。徐渭将此事写入诗中,说明他即使在病中,也是相当留意时事的,对于国家事务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第八句“偏题彩笔对青春”下有原注:“病后欲绝笔于举业,并诸散文,而不能也。”这个小注点明了徐渭当时的矛盾心态。他想放弃科举考试和散文创作,但他又不能放弃。导致他处于两难境地的主要原因,恐怕是没有完成“女嫁男婚”之事。当时长子徐枚虽然已经二十二岁,但仍然没有独立门户,幼子徐枳才五岁,尚需抚育。但是,随着杀妻案件的发生,徐渭被取消了诸生资格,自然放弃了科举,而散文创作却伴随他终生。此是后话。
二月,沈襄从保安把沈的遗骸运回绍兴,当地官绅和沈的生前好友举行公祭。徐渭参与其事,并撰写了《与诸士友祭沈君文》。在文中,徐渭写道:“而公之死也,诋权奸而不已,致假手于他人,岂非激裸骂于三弄,大有类于挝鼓之祢衡耶?”(《徐渭集》,第1051页。)再次把沈上疏弹劾严嵩比作祢衡挝鼓裸骂曹操。
沈上疏弹劾严嵩,时任工部都水司主事的胡朝臣极力支持沈的行动。胡朝臣,字敬所,山阴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沈因得罪严嵩,被削职为民,充军边塞,胡朝臣也因此事而被逮入狱。随着严嵩的倒台,胡朝臣于上年九月才被放出,削职为民,发回原籍。此时,与胡朝臣同榜中进士的汪道昆任福建巡抚。生活没有着落的胡朝臣,于这年春天从绍兴启程去投奔汪道昆。徐渭写了《送通政胡君入闽》一诗,为胡朝臣送行:
访旧暂为闽海客,归涂兼得武夷游。
不堪暮雨张筵别,况值春花带叶抽。
山障入云迷去骑,溪涛作雪泻行舟。
幕中无事同君饮,好向尊前借箸筹。
(《徐渭集》,第220页。)
不久,季本的儿子季子微将去北京,向阁臣乞求撰写墓志铭。徐渭写了一首《送季子微北上》。面对分别的场景,想起老师季本昔日的恩德,徐渭在诗中写道:“野棠立马人辞墓,津柳迎舟客渡关。满眼临歧双涕泪,不因为别故潸潸。”(《徐渭集》,第819页。)
六月,天下大旱。明世宗“亲祷雨于凝道雷轩。越三日雨,群臣表贺”(《世宗本纪》,《明史》卷一八,第250页。)。徐渭听到这个消息,也写了一首贺诗《九重》。诗中写道:“九重忧隐德如汤,祷祀坛傍夜有光。”(《徐渭集》,第216页。)直接将明世宗比作商汤。这种比喻是言过其实的。当然,徐渭未必知道身居深宫的明世宗长期不理政务,完全沉溺道教的事实。但从皇帝为天下祈祷降雨这个角度来看,却是关心民瘼的举动。徐渭生活在民间,懂得干旱对百姓造成灾害的严重性。他写这首贺诗,大约是出于对民情的关注。
此后,徐家又上演了一幕悲剧,即徐渭把继室张氏给杀了。有关徐渭杀妻的原因,在一段时间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徐渭在被捕下狱后,写了一封《上郁心斋》。其中对杀妻的行为进行了辩解:
顷罹内变,纷受浮言。出于忍则入于狂,出于疑则入于矫。但如以为狂,何不概施于行道之人?如以为忍,何不漫加于先弃之妇?如以为多疑而妄动,则杀人伏法,岂是轻犯之科?如以为过矫而好奇,则蹀血同衾,又岂流芳之事?凡此大凡,虽至愚亦知所避,求诸众恶,惟明公或在所原。顷者如闻月旦,亦步雷同……抑不知河间奇节,卒成掩鼻之羞;贾宅重严,乃有窃香之狡。(《徐渭集》,第885—886页。)
徐渭杀妻的极端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议论纷纷,将他杀妻的原因归结为忍、狂、疑、矫四个方面。忍是指残忍,狂是指疯狂,疑是指多疑妄动,矫是指行为过激。徐渭对这四点一一进行了辩解。“河间”句出自柳宗元《河间传》,它讲述了一个原先十分贞洁的妇人后来变得极为淫浪的故事。“贾宅”句系用西晋贾充之女贾午与韩寿私通的典故。这两句明确指出妻子张氏有外遇,因而招致被杀。
徐渭这种说法是有明显动机的。必须还原到具体历史环境中去,才能判断这一说法的真实性。郁心斋即郁言,字从忠,出仕前与徐渭居住在同一条巷内。郁言为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先后任宜兴知县、睢州同知、颍上知县。当时,郁言的同榜进士岑用宾任绍兴知府。徐渭写这封信给郁言,是想通过郁言的关系,向岑用宾说明杀妻的原因,保存性命。因而,徐渭进一步写道:“伏望明公曲谅隐衷,力扶公道,勿泥前说,赐挽后评。倘能出万死于一生,即是垂三纲于九鼎。”求生的欲望非常强烈。在这种欲望的支配下,其辩解理由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了。徐渭晚年写作《畸谱》时,提及杀妻之事,并没有提到张氏有外遇之事,而是说:“易复,杀张下狱。”(《徐渭集》,第1329页。)这就是说,杀妻是在精神病发作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一说法,较为真实。因为时过境迁,回首往事,心境反而和平宁静,其说法也就较接近事实。
陶望龄在《徐文长传》中说:“渭为人猜而妒,妻死后有所娶,辄以嫌弃,至是又击杀其后妇,遂坐法系狱中。”(《徐渭集》附录,第1340页。)徐渭一生续娶过三个女人,一是妾胡氏,二是王氏,三是张氏。徐渭与胡氏在一段时间内婚姻不错,后来就闹翻了。徐渭入赘杭州王氏,没有几个月就离开了。而张氏却死在他的手里。从这些事实来看,陶望龄说徐渭“猜而妒”,当是有道理的。显然,问题不在女方,而在于徐渭的“猜而妒”。所谓“猜”,即徐渭自己提及的“多疑”。陶望龄的说法与徐渭的辩解和叙述有两点不同。其一,徐渭自称杀妻是由疑张氏有外遇而起,陶望龄却认为是由“猜而妒”引起,不仅肯定“猜”,而且增加了“妒”。其二,徐渭晚年说杀妻是因“易复”而起,陶望龄没有相信这一说法。
陶望龄是徐渭的同乡,比徐渭小四十一岁,视徐渭为先辈。他在《徐文长传》中,对徐渭评价极高:“越之文士著名者,前惟陆务观最善,后则文长。”(《徐渭集》附录,第1341页。)认为在越之文士中,只有陆游与徐渭最为著名。他对徐渭为人处世的评价,当是有根据的。而从徐渭个人的行为来看,性格多疑,心胸褊狭,是确实存在的。而嫉妒与上述因素又是紧密相连的。袁宏道在写《徐文长传》时,也认为徐渭“卒以疑杀其继室,下狱论死”(《徐渭集》附录,第1343页。)。徐渭性格的褊狭,恐怕是公认的事实。
清人顾景星《白茅堂》卷四三记叙徐渭遗事,涉及杀妻一事。其文云:
文长之椎杀继妻也,雪天有童灶下。妇怜之,假以亵服。文长大詈,妇亦詈。时操收冰,怒掷妇,误中。
四齿耙。这段文字对徐渭杀妻表述得非常清楚:一是事件发生的时间是“雪天”,即冬天;二是事件的起因,张氏把便服借给童仆穿;三是事件的性质,徐渭与张氏争吵,愤怒之中将四齿耙投向张氏,“误中”而使张氏致死。只是我们不知道顾景星这些材料的来源和出处,毕竟顾景星是清代人,而不是徐渭同时代人,其资料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明末冯梦龙创作《情史》时,也写了一篇《徐文长》,认为徐渭杀妻是一种因果。文字简洁,通俗易懂,现录部分如下:
渭尝出游杭州某寺,僧徒不礼焉,衔之。夜宿妓家,窃其睡鞋一只,袖之入幕。诡言于少保,得之某寺僧房。少保怒,不复详,执其寺僧一二辈,斩之辕门。渭为人猜而妒,妻死后再娶,辄以嫌弃。续又娶小妇,有殊色。一日渭方自外归,忽户内欢笑作声。隔窗斜视,见一俊僧,年可二十余,拥其妇于膝,相抱而坐。渭怒,往取刀杖,趋至,欲击之,已不见矣。问妇,妇不知也。后旬日,复自外归,见前少年僧与妇并枕,昼卧于床。渭不胜愤,怒声如吼虎,便取铁灯檠刺之,中妇顶门而死。遂坐法系狱。后有援者获免。一日闲居,忽悟僧报,伤其妇死非罪。(《情史》卷一三,《冯梦龙全集》第七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426页。)
冯梦龙描绘徐渭杀妻是因果报应,说法荒诞,自是小说家言,不足为凭。但这段文字有两处值得留意:一是徐渭“为人猜而妒”,沿用陶望龄之说;二是徐渭杀妻的细节,用铁灯檠刺张氏脑门。
梳理上述引征的文字资料,徐渭杀妻的案情大致可作如下描述。其一,徐渭杀妻是在精神病再次发作的情况下进行的。其二,徐渭为人多疑,而且性格褊狭,张氏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某件事引起徐渭的猜疑和愤怒,从而导致杀身之祸。其三,徐渭杀妻的手段极其残忍,恐怕使用了某种利器。这三者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尤其前两者关系极其密切。否则,就难以解释徐渭自己提出的问题:“如以为狂,何不概施于行道之人?”张氏的行为是直接的导火索。而一家人在生活之中,磕磕碰碰的事情难免会发生。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绝不是张氏有外遇。也许在徐渭发狂的状况下,张氏哪怕有一点细微的差错,都可能导致徐渭杀人行为的发生。
杀妻事件发生后,徐渭被捕入狱,等候判决和处置。
这年十二月,明世宗在北京病死。裕王朱载继承皇位,这就是明穆宗。次年改元隆庆。














